严守党代会期间工作纪律提醒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持续传导正风肃纪责任压力,为中共甘谷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现就加强党代会期间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全体党代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讲担当,自觉遵守选举纪律,公正履行职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禁拉票贿选、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发短信,严禁请吃、吃请、送礼等,严禁干扰选举、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等,使选举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严守换届工作规则。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选举职责。参加选举会议的人员,要严守会风会纪,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未经允许不得请假;严禁会议期间串门走动、外出聚餐等。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严禁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信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防止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现象发生,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以及违规聚餐等行为指名道姓进行通报,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共同营造党代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附:《“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连、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