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加强全县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甘谷县区域内所有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停运;党政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凭通行证出行;其他所有车辆(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医疗救护、邮政快递和疫情防控物资、煤电油气生产生活等必需品的车辆,不在管控范围。乡村生活物资采购、执勤等殊需车辆由乡镇政府核发通行证,凭证出行。其他外来车辆一律劝返;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甘谷县城区各类居民小区(村庄),落实出入证管理制度。各小区(村庄)仅保留1处出入口,除购买生活必需品、参与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等情况外,居民(村民)应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确需外出的一律凭证出入。快递、外卖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村庄),设置快递、外卖配送专门存放区域,实行无接触式领取。“三无”小区由所属乡镇统筹安排加强管控。
三、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药店等必需开放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人流量,严格落实人员导流、体温检测、查验“两码”等措施。加强市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
四、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出报备、核酸检测、扫码测温等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服从所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将视疫情风险程度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