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谷县纪委关于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一、甘谷县武家河镇秦家坪村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小敏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2005年至2019年,武家河镇秦家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小敏,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31600元,其中20960元用于李小敏个人支出、10640元用于村务支出。对此,李小敏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李小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二、甘谷县六峰镇铁坡山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永杰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
经查,2016年9月,六峰镇铁坡山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杰,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下,和其他村干部口头商议,违规将村委一间房屋以每年100元租金租与其哥哥赵某某开办电子商务服务点,直至2021年6月,赵某某实际未支付租金。对此,赵永杰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月,赵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甘谷县磐安镇北街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德强在低保工作中慢作为问题
经查,2019年7月,磐安镇北街村二类低保对象杨某某死亡,直至2020年4月,北街村委才上报取消杨某某低保资格,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640元。2021年11月,违规资金主动上缴。对此,磐安镇北街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德强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月,马德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甘谷县金山镇谢家湾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启帆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9年8月,金山镇谢家湾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启帆,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致使财政供养人员谢某某父母及儿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2327元。对此,王启帆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违规资金主动上缴。2022年1月,王启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甘谷县白家湾乡康家坪村村党支部书记康保文违规确定救助对象问题
经查,2019年1月,白家湾乡康家坪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康保文,为支付村民康某某清运该村淤泥费用,在明知康某某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上报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对象,致使康某某户违规领取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500元。对此,康保文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违规资金上缴。2022年1月,康保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甘谷县白家湾乡白家湾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顺保违规确定救助对象问题
经查,2019年1月,白家湾乡白家湾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顺保,在明知该村王某某、蒋某某、李某某3户村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上报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对象,致使3户违规领取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400元。对此,张顺保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违规资金上缴。2022年1月,张顺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有的在低保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慢作为,有的违规确定救助对象,乱作为,充分反映出在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我行我素,漠视党纪党规,顶风违纪,与民争利。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心存敬畏讲规矩、廉洁自律守底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宝贵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真正做到听民声、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严查快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查纠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保障惠农富民政策落实、惠农惠民资金到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